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查警号
查看: 5190|回复: 0

卫生部:禁止以入托入学为条件强制接种疫苗

[复制链接]
admin 发表于 2010-9-10 16: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网9月10日报道


新京报记者:

第一个问题,关于麻疹疫苗,这次是强化免疫,我们也了解到很多家长担心变成“强制免疫”,比如在学校、幼儿园、社区、街道,请专家给予解释一下打消这种顾虑。

第二个问题,关于蜱虫,是否蜱虫病例没有办法具体做统计,卫生部好象在2008年发过一个指南,说这种流行体病要24小时上报,我们上报的病例有没有一个数字?

第三个问题,前段时间发布过一个材料,说北京去年有一例蜱虫病例,我们记者了解说北京近十年都没有这样的蜱虫病例。第四个问题,关于传染病信息公开,最近媒体报道,大家对传染病的信息向社会发布还是有一些自己的看法,传染病防治法里好象没有具体说传染病在多长时间、什么样的状态下会向社会发布和及时发布,卫生行政部门一般在什么样的标准之下来发布这样的疫情信息?比如这次河南提到的疟疾的死亡病例,但是发布情况不够及时,你怎么看?


郝阳:

对这次强化免疫活动,我们始终强调“知情、自愿”的原则,我们在宣传过程中,在下发的通知中均反复强调这条基本原则。我也非常高兴地了解到,很多地方在摸底调查和准备过程中,基本都下发了知情同意书,北京每位家长应该都收到了,只有签字以后才给接种。我们听到一些消息,有些地方采取不接种就不能入托和入学的措施,昨天我们发了一个通知,强调应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绝不能以入托、入学为条件强行给儿童进行免疫接种,这个还需要媒体朋友帮助多宣传。

李德新:

我们的传染病监测报告不是根据传播途径来确定的,现在国内已经很明确存在几个蜱传疾病,如新疆出血热、森林脑炎这些都是有报告的。

邓海华:

关于法定传染病报告的问题,在“非典”期间,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随后我们又修订了同有关部门协调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在这两部法律法规里,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社会发布都做了原则性规定。卫生部根据实际工作的情况,总结抗击“非典”的经验和教训,从2004年开始,试行《卫生部关于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两年以后以卫生部的文件印发全国各地施行。各地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制定了本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的方案。卫生部在每月10日,发布上个月的法定报告39种传染病全国疫情数,各省报告本地的发病情况。同时我们还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总体情况和一些重要的个案情况,可以在卫生部网站上和各省的网站上查到相关信息。

邓海华:


我想说明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与其他领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比较起来,相对复杂。传染病以及其他不明原因的疾病,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当有一个或者几个病例的时候,在医疗救治部门、疾病控制部门加强相关工作的同时,需要进一步的观察,需要进一步的了解情况,进行流行病学的调查。它的流行情况、下一步发展趋势都是动态的过程,我们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这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这些年来,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有一些非常好的案例,都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以后,及时向社会通报相关信息,提请公众加强疾病的自我防护。今后,我们还需要不断地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做好法定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

邓海华:

至于你说到的这次河南蜱虫叮咬人致病问题,2008年卫生部发布了一个技术防控指南,要求施行网络报告。地方相关部门也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河南的数字公布了,其他几个省份的情况,疾病控制部门的网络直报系统里应该有这方面的资料,现在我不掌握,如果需要的话,我们会向大家通报相关情况。

北京的问题建议向北京之卫生局了解。

(本文来源:中国网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本站简介|联系我们|手机版|宇新科技 手机(V):18941000313 21122402000158 辽ICP备14018580号

GMT+8, 2024-12-23 00:18 , Processed in 0.12217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