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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乐劳动教养管理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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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2-6-30 13: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部。“博尔塔拉”蒙古语意为“青色的草原”,物华天宝、独钟灵秀,西天山与阿拉套山不仅以飞瀑流泉孕育了自己的巍峨壮丽,也滋润着古丝绸路上的这片绿洲。新疆博乐劳动教养管理所犹如一颗明珠,镶嵌在这片古老而又神奇的绿洲之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劳动教养管理所始建于1983年10月29日。位于新疆博乐市东南34公里的博尔塔拉河南岸,辖区总面积1.1万亩,其中耕地面积6000亩,草场3500亩,林地1300亩,水面300亩。办公行政区、劳教人员生活区占地面积81.5亩,绿化面积40亩,各类建筑总面积13000多平方米。可以说,博乐劳教所是全疆最具发展现代化农业潜力和发展前景的现代化文明劳教所。
  步入博乐劳教所的林荫路,两边的树木犹如一道绿色屏障,象征着劳教人民警察事捍卫社会平安的钢铁长城;高耸的杨树随风摇曳露出欢乐的笑容,似张开热情的双臂迎候远方的来客;在办公楼前方,规范平整的草坪勃勃生机,休憩亭廊精美别致,弯弯小道曲径通幽,场所一片葱绿。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的生态景观好似一幅春风醉人的永恒景象充满情趣。四季在变,景致有别。夕阳西下,夜幕降临,您不妨出来走走,感受一下劳教所营造出的“春有百花秋望月,夏有凉风冬赏雪”的情趣,相信您一定会被这种祥和静谧而打动。
  二十多年来,在自治区司法厅、劳教局党委和博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所民警、职工在所党委的带领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感化、挽救”劳教工作方针和“三像”指示,紧紧围绕以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为目标,以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为中心,以民警队伍建设为保证,以发展经济为基础,艰苦创业、顽强拼搏,场所面貌在不断改变,各项工作也逐年迈上新台阶。
  劳教所为县处级司法行政机构,下设八个科(处)室,四个大队。分别为:政治处、办公室、教育科、所政管理科、财务装备科、发展计划科、生活卫生科、纪检监察室八个科室,以及封闭式大队、半封闭式大队、开放式大队、警戒队四个大队。工作中呈现出四个亮点:一是领导班子强。所党委班子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爱学习、谋大业、促发展,体恤民情,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二是民警素质高。民警队伍管理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事业心、责任感、奉献意识强。三是场所安全稳。场所安全机制健全,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完备,管理科学文明,执法公正规范,场所持续稳定安全。四是教育矫治专。教育基础工作扎实,教师队伍专业稳定,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并重,职业技能教育稳步发展。
  2000年以来,劳教所被博州有关部门命名为花园式单位、军营式单位、小园式单位、卫生红旗达标单位和州级“精神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04年被自治区司法厅命名为自治区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
博乐劳教所办公楼.jpg
博乐劳教所办公楼前广场一角.jpg
博乐劳教所教学大楼.jpg
博乐劳教所劳教所学员宿舍楼.jpg
博乐劳教所前门.jpg
博乐劳教所学员配餐中心.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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