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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公安局 严抓共管 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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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0-12-27 18: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进入冬季以来,山东省青州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潍坊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字当头严抓共管,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确保当地社会治安秩序正常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严打氛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标语、墙体广告、宣传车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等,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文明燃放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燃放操作技能,防止了因燃放不当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并对近期公安部通报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和查处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以震慑不法,教育群众,营造专项行动强大舆论氛围。对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的要从轻处理,鼓励群众涌跃举报,对举报线索查实的,给予奖励。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从严从细,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措施。各派出所在检查中把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比较集中以及有传统生产村的乡镇作为重点,充分发挥摩尔探测仪等高科技检测装备的作用,认真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同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分组包片、会同镇村两级干部,对问题突出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仓库等重点部位,反复开展“拉网式”集中清查,不留盲区、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持续保持严打、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彻底杜塞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漏洞。对排查出来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要安排专人进行重点监控,确保不发生问题。对安监部门移送、人民群众举报或通过其它渠道掌握的线索,抽调专人,落实责任,快查快处,循线追源,以物找人,依法打击,时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三是从严从重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对组织和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人员该拘留的拘留,该劳动教养的劳动教养,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降格处理,姑息迁就。同时,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堵塞外地“三无”产品流入我市的运输渠道,并对个别庆典公司无审批、无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一把手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将任务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各派出所所长为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由市局主要领导和各派出所所长、所长与社区民警、派出所与各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村居分别签订责任书,将排查整治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因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问题的,依法以及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合理划分责任区,落实到民警,每一份检查笔录要求所长、责任民警、被检查户主分别签字。民警在入户检查的同时督促辖区各村居签订十户联保责任书。

五、加强情报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全局各单位布建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社会各界人士为打非工作信息员,及时掌握“打非”情报信息,要建立打非工作日报周报制度,每日下午十六时前报送本日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送指挥中心、治安大队。并将把打非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对打非工作开展不力、报送情况不及时的将在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刘爱华

单位:山东省青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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