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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法律援助为农民工维权服务“三农”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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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0-12-24 16: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以来,开封市司法局创新举措,力推法律援助服务“三农”工作,受到社会好评。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及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案件264件,接受援助农民工10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794.1万元,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10多件,为农民工挽回劳动工资367.4万元,全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和工伤损害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一律受理;对外地农民工在开封市申请法律援助,因特殊情况当时难以提供身份证明,而其他手续均符合受理条件的,可先予受理,后再补办相关手续;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及时给予审查和受理,审查和受理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

建立农民工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同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信息通报、交流和反馈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全面地搜集和掌握本辖区农民工及在本辖区的外地务工人员法律援助需求情况。

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与外地法律援助机构互为取证、信息交流、配合协作等工作,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在乡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需求。畅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及时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同时,将农村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伪劣农资坑农事件、环境污染造车种养业损害以及家庭暴力等涉及民生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提高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维护留守人员合法权益,解决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针对农民工进城务工实际情况,印制上万份《农民工法律援助明白卡》和农民工法律知识小册子,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到农民工集中的工地,赠送法律书籍、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的意识。对已经发生的农民工工作纠纷,除及时进行法律援助外,还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主动到欠薪单位走访,宣讲劳动法规及政策,积极化解纠纷,构建和谐用工关系,让农民工及时领到工资,欢度元旦春节。

开封市司法局  王正风 王 路 宋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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