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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岁“碰瓷王”获刑 骗钱12万认罪不认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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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 发表于 2010-12-10 17: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孙万祥痛哭。吴宁 摄.jpg
孙万祥痛哭。吴宁 摄
“我活不了七年了。”被称为“碰瓷王”的66岁老人孙万祥,昨天在(北京)房山区的敬老院里等到了东城法院的法官,当听到获刑7年的判决结果后,孙万祥表示满意,但对于赔偿,孙万祥表示赔不起,但也不愿儿子帮忙还。
被判7年刑 患病监外执行
昨天上午,记者随同东城法院的法官来到位于房山区的城关敬老院,孙万祥正在院内晒太阳,嘴里嚼着护工递给他的蛋糕。由于孙万祥有脑血栓后遗症带来的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孙万祥早已被取保候审,由儿子送到敬老院照顾。上午11时,坐在轮椅上的孙万祥被抬进会议室,听候宣判。
在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孙万祥似乎事不关己地斜视着桌角,对于周围的摄像机、照相机没有一点反应。当听到获刑7年,罚金7000元,并继续追缴12万余元的“碰瓷”所得后,孙万祥的目光也没有变化,法官随后询问其态度时,说话含混的孙万祥清楚地回答:“满意,不上诉。”
由于孙万祥身患疾病,不宜收监执行,法院决定对罪犯孙万祥暂予监外执行。法官表示,日后如孙万祥身体恢复,随时可以收监。
置身敬老院 生活存恶习
在宣判后,孙万祥给儿子拨通了电话,告诉儿子判决结果,但电话那端一直沉默。对于判决结果,孙万祥的儿子表示“没看法”。孙万祥向儿子要烟抽,儿子不置可否挂断了电话。对于儿子的举动,孙万祥表示理解:“我给儿子添了很多的麻烦。”孙万祥住敬老院每月1500元的费用也是儿子出的。说到痛心处,孙万祥眼泪鼻涕一同涌出(如图)。
孙万祥“碰瓷”多年,却没将十几万元的“碰瓷”收入贴补过一分家用,全部用于自己吃喝嫖抽。孙万祥的老邻居反映,孙万祥爱下馆子,抽烟抽小熊猫,点心只吃稻香村,是个出手很阔绰的老人,但不知孙万祥的收入竟然是碰瓷所得。
孙万祥获刑的消息,在敬老院也迅速传开。一位护工说,孙万祥在敬老院的生活不错,饭量很大,但其也有恶习,每次大便后到处乱抹,每次都要收拾20多分钟。护工认为,孙万祥是故意的。
碰瓷骗钱12万 同伙获刑一年
根据检方指控,孙万祥于2001年2月至2009年9月间,先后在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等多处路口,采用在人行横道内利用自行车故意碰撞机动车后假意摔倒等方式,骗取138名被害人人民币12万余元。其行动不便后,由邻居李建军每次驾驶电动三轮车送孙万祥到东城区、西城区等地区的十字路口处,孙万祥采用在人行横道内利用自行车故意碰撞机动车后假意摔倒等方式,骗取18名被害人人民币9840元,每次孙万祥给李建军出车费。
东城法院认可孙万祥和李建军诈骗的事实,认为孙万祥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能自愿认罪,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建军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自愿认罪,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就在孙万祥听到判决结果的一个小时前,李建军在东城法院得到了自己的判决结果,获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追缴违法所得。
■对话当事人
记者:12万元的违法所得,你怎么还给受害者?
孙万祥:我没钱还,还不了。
记者:你让儿子帮忙还吗?
孙万祥:不会,不能让他还。
记者:在敬老院的生活怎么样?
孙万祥:他们不给我烟抽,儿子也不送。我想下馆子吃好吃的,这里伙食没有饭馆好。
记者:想过刑满后怎么办吗?还会再去碰瓷?
孙万祥:我一身病,活不了三年了,没有以后。(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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