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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监牢”的罪恶何时才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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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bin2010 发表于 2011-4-28 10: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7日《南方都市报》曝光了江苏省泗洪县专门针对上访者、拆迁户的“学习班”。去年6月,64岁农妇孙银侠到乡政府谈拆迁补偿条件时,被关进了“信访学习班”———一个没有窗户的小屋。据亲历者不完全统计,泗洪县先后关过至少一两百人。他们受到的是“不许睡觉”、“面壁”、“蹲马步”、“端水盆”、 “坐凉地”、“互扇鞋板”,甚至用针扎、猥亵性骚扰等酷刑。12天后,孙银侠屈服于看守的“针刑”,“自愿”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终于被释放。

  对这种“黑监牢”,根本不用做法律分析,因为这就是赤裸裸地践踏法律。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只能由司法机关依法执行。但这些因为上访、因为谈不拢拆迁条件的公民,却被关进了非法的“学习班”。他们的待遇连监狱里的囚犯都不如:不能见律师,不能见家属,没有“刑满”的日子,一张“手续”都得不到。

  当地一位有良知的官员向记者表示:这种由地方秘密私设、类似地下监狱的场所,成为基层社会最黑暗的死角,及时取缔刻不容缓。但是,泗洪县并不孤独,近几年“黑监牢”被屡屡曝光,比如前不久已被查处的北京的安元鼎保安公司,就是一例。

  这些都是公权肆意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更让人愤怒的是,虽然“黑监狱”屡屡被曝光,却没有丝毫收敛。一些地方明知“黑监牢”违法,却依然故我。这是为什么?道理很简单,有官员因为搞“黑监牢”被问责、被撤职,乃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吗?“黑监牢”一次次逃脱追究,最终形成今天的恶果,这种情况何时才能结束?

  来源:新京报  作者:徐明轩

admin 发表于 2011-4-29 15: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别领导人的心里根本不懂什么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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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志国 发表于 2011-5-3 23: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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