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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主流媒体证实,中国舰载机歼-15优于俄制苏-33。中国国防部发言人耿雁生强调,就全部性能而言,歼-15胜过苏-33,并非后者的仿版。“俄中评论”新闻网12月17日文章援引俄罗斯战略与技术分析中心专家卡申的话指出,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对有关抄袭外国军事技术的传言予以驳斥。
文章称,长期以来,北京已经习惯对有关抄袭外国,首先是俄罗斯军事技术的指控视而不见。仅有一些中国国内的论坛或个别媒体对这些说法做出反应。一般来说,中方会承认利用了个别的与外国产品有共同之处的技术。然而他们一再声称,所有核心技术以及设计理念均为独创,并且中国制造胜过外国同类产品。
然而这次,中方对有关首艘航母和舰载机歼-15的传言发表了官方态度。中国国防部发言人耿雁生指出:“世界军事发展的规律是客观的,很多武器装备的原理是相同的。因此,仅仅通过简单对比就认定中国抄袭外国航母技术说法,如果不是有意攻击,也至少是不专业的。”
卡申指出,根据航母和舰载机构造原理,俄“库兹涅佐夫”号航母或者俄舰载机苏-33存在多种版本,但是俄航母和舰载机也具有不同西方同类产品的独特之处。卡申认为,只要简单对比一下中国歼-15和俄罗斯苏-33机翼构造,就会获悉中国研制者的灵感来源。据报道,2005年中国曾购买乌克兰的苏-33早期原型机T-10K-3。
文章认为,至于歼-15研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创新成果,如果中国人的确复制了苏联上世纪80-90年代初歼击机样品的机载无线电电子设备,那么确实让人感到惊讶。当然,中方在制造歼-15过程中利用了以苏-27为基础研制如歼-11B、歼-16等歼击机时所获得的成果。歼-15舰载机所使用的航空电子技术确实有创新,但也有可能借鉴了俄罗斯或者西方样机技术基础。
至于发动机,卡申表示,包括中国陆军重型战斗机在内的多种飞机发动机主要配置均为俄罗斯发动机AL-31F。中方经常大规模从俄罗斯采购此类发动机足以证明这一点。2012年,俄中签署了购买140台发动机,总额达到7亿美元的合同。尽管中国空军也购买国产“太行”发动机,但其可靠性无法令人满意。平均工作不超过300小时就需要大修,而俄罗斯同类产品的飞行时间要高出几倍。
文章最后指出,事实上,将歼-15与苏-33进行比较毫无意义。后者已被认为是俄罗斯海军没有前途的飞机,2015年将全部退役。取而代之的是米格-29K和米格-29KUB(双座型),它们的特点是重量更轻,并具有更大的作战性能。
(本文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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