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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特警应“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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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0-5-16 06: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特警.jpg

      特警,英文名称缩写为“swat”,意为“特种武器及战术小组(special weapons attack team)”。在我国,特警最早出现在80年代末,目前公安机关中的特警,是指2005年按公安部要求,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组建的公安特警队,是公安队伍一支新的警种。单从字面上来理解,特警的“特”字是指特别、特殊的意思。那么,在实际工作中,特警的“特”字具体应该体现在哪些方面呢?笔者结合自己11年特警生涯的体会,试对特警有别于其他警种的地方进行探析。
  一、特殊的职责任务——维稳尖刀
  组建公安特警队,是公安机关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应对当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的严峻形势所采取的重大举措。根据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的意见》(公发[2005]6号)的规定:“公安特警队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直接领导和指挥下的公安机关的一个特殊警种,主要承担反恐、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等特殊任务”,其具体职责任务共八项,分别是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和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任务。从6号文件中能够看出,被冠为“公安机关反恐怖的专业队、打击暴力犯罪的突击队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特殊工作队”的公安特警队,是一支新时期党和政府所倚重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特殊队伍,特警的“特”根本就在于其性质和职责任务的特殊。
  二、特殊的身体素质——百里挑一
  由于特警工作职责的特殊性,决定了特警队员必须具备比普通警察更好的身体素质。结合特警的实际工作,笔者认为特警必须具备的身体素质包括力量、速度、耐力、灵活性、协调性、柔韧性、速度耐力、力量耐力、平衡能力等方面,缺一不可,只要达不到标准和要求,那在完成动作、掌握技能、技巧上就有欠缺,就会影响工作效力。在许多人看来,这样的条件和要求似乎过于苛刻,能具备这样身体素质的人太少了,这确实是事实。但是,作为一名特警,身体素质既是前提也是基础,只有良好过硬的身体素质,才能完成别人完成不了的动作,掌握别人掌握不了的技能、技巧。这些方面都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能够训练出来的,就像一名优秀的运动员,除了具备先天条件外,更主要的是通过后天刻苦的训练、努力磨练出来的。这也正是作为特警队员所要努力训练的方向和最终所要达到的成效。
  三、特殊的战术——专业实用
  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警察所运用的战术,都是借鉴部队,基本上没有属于自己的战术理念和内容。最近十几年,随着世界警务改革的加快和国际间警务合作的增多,现代警务战术才逐渐开始受到重视。我国公安机关现阶段所运用的战术,大都是近几年通过公安部举办的各种培训,由香港传入内地的。什么是警务战术?笔者认为,它是指警察运用一种方法,合理、安全地处理一个相关的警务活动。战术没有高级低级之分,只有熟练与不熟练。任何战术都是由基本的战术动作组合而成的,只要根据当时的环境、情况,合理、有效的做出相应的战术动作,圆满完成任务就是正确的。因此,战术是没有绝对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更没有什么特殊的战术。特警所运用的战术之所以“特殊”,主要是较其他警种来讲更为专业、实用,二者的区别在于:
  首先,基础战术特警与其他警察都会,但是在实战中执行战术的质量和速度上,特警完成地更快、更好、更准确无误。
  其次,一些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的战术,其他警察知道却完成不了,或是根本不知道,但特警不但知道还能很好完成。
  最后,在任何战术中,民警相互之间的默契配合尤为重要,特警队员由于长期在一起执行任务,在配合上较其他警察更为默契,理解对方意图的能力更强。
  正因以上三种情况,说明特警的战术更具专业性、实用性,也决定了特警能出色、圆满完成其他警察完成不了的任务。
  如市局特警支队一大队2006年5月24日处置的一起劫持人质案。当天,一名男子因为恋爱原因,持刀将一名职高的女学生劫持在一辆出租车上,劫持者坐在驾驶座位上,被劫持者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玻璃窗紧闭、车门紧锁。支队领导和一大队赶到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迅速分工,并果断地制定出行动方案——由黎再坤副支队长假扮体育老师与劫持者进行谈判,其他特警队员伺机击碎驾驶室车窗玻璃进行解救。结果,在行动时间无法确定的情况下,特警队员趁黎再坤副支队长悄悄拉开副驾驶车门的短暂瞬间,按照事前布置的战术,两组人员同时出击,一组迅速将劫持者生擒,另一组成功解救出人质,使该案得到圆满处置。
  特警支队一大队自建队以来,处置劫持人质案件20余起,执行各类抓捕任务上千起,均无一失手,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有更具专业性和实用性的战术为支撑。
  四、特殊的警务技能——一招制敌
  当前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对警察的警务技能要求越来越高。特警现在具有的技能其他警察同样也具有,如射击、搏击、擒拿格斗等。但作为特警,这类基本技能不仅必须具备,而且应该更精、更强,达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标准。如在射击技能上,其他警察所掌握的是精度射击,在25米以内的距离,以上靶命中发数定优良或以环数定优良。对特警来说,精度只是作为基础射击,更多的应是速射和应用射击,包括夜间射击。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条件下,正确判断,合理合法的使用武器,一枪致命的射击。
  如1996年发生在市区某宾馆门口的持遥控爆炸装置劫持人质案、1998年发生在市区某小区住户屋内的持刀劫持人质案、2002年发生在某小区住户屋内的引爆天然气劫持人质案中,市局特警大队(支队一大队前身)特警队员在不同的距离上分别用长枪和手枪,一枪致命,将犯罪分子击毙,成功解救人质。又如2001年在抓捕部督逃犯时,市局特警大队与逃犯上演了一场街头追逐枪战的惊险场面,在追捕过程中,特警队员用长枪和手枪分别将车内的两名逃犯成功击毙。
  搏击、擒拿格斗方面,现在很多人在训练这方面的技能,出发点不同,有为防身,有为健体,犯罪分子的目的是以强凌人,扩大势力范围,甚至逃避打击,一般警察也都略知一、二。但平心而论,真正想要一个人赤手空拳迅速制服歹徒,又有几个人能做得到?因此,在对敌时,必须要具有超强的搏击,擒拿格斗的技能,才能将犯罪分子制服。超强到什么程度?应该达到运动专业水平,最起码我们也应该达到业余水平。只有这样,在一对一的徒手对抗中,我们才能将犯罪分子制服。
  如1998年市局特警大队在抓捕一名省督持枪杀人逃犯,在犯罪分子正要开枪射击时,特警队员一脚将枪踢飞,并一拳将其击倒、制服。在市局特警支队一大队(特警大队)组建11年来处置的20余起劫持人质案件中,除3起是将劫持者击毙,2起通过谈判劝降的以外,其余都是将劫持者生擒,靠的就是一招制敌的本领。
  五、特殊的心理素质——意志超强
  特警工作危险性大、不可预知性强,因此特警必须具备较其他警察更为过硬的心理素质和超人的意志。经过训练,特警应达到处事不惊,在最短时间里做出正确判断,并运用合理方法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应具有超强的承受心理压力的能力,在任何时候都应有良好的心理承受力。
  如在1997年,市局特警大队7名队员成功抓捕持枪杀人逃犯在内的38人,收缴枪支3支,手雷2枚。又如在2000年,市局特警大队2名队员在一ktv包房内,成功控制住20余名犯罪嫌疑人,在增援的刑侦民警协助下,将20余人捆绑制服,抓获两名杀人逃犯。
  超强的意志,在别人无法想象无法承受、无法完成、超出一般人极限的时候,特警能够做到,并很好的完成。意志是行动的前提,没有超人的意志,特警在临近极限的时候就会半途而废,所谓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特别能训练、特别能吃苦,靠的就是超人的意志。尤其是在特警狙击手的射击训练中,不论是手枪还是长枪,为了打下牢固的动作姿势,不论是酷暑还是严寒,不论是持手枪站立还是持长枪卧倒,每次都必须做到45分钟以上一动不动。
  六、特殊的武器装备——精良熟练
  公安特警队,除应配备公安机关常用的武器装备外,更应配备科技含量更高、更能适应实战需要的其他精良的特种装备,才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力和处置成功率。如热成像仪,能帮助特警在黑夜或其他特殊环境、条件下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位置和行动,对特定环境下的抓捕行动大有帮助;如单兵无线传输系统,它通过安装在战斗员身上的摄像头,帮助现场指挥员采访掌握每一个战斗员在执行任务时所面对的各种情况,有利于指挥员指挥行动的准确性。在市局特警支队现有的武器装备中,行军背囊、防潮垫、收缩帐篷等特警个人行军装备,以及水炮车、野外炊事车,都保证了支队能够完成各种条件和情况下的处突工作;而配有伸缩梯的多功能反恐突击车,更使支队一大队执行反恐和反劫制暴任务如虎添翼。但是,目前工作任务专业性很强的支队一、二大队配备的武器装备大都存在陈旧老化的问题,而且配备的非杀伤性武器太少,如水炮枪、电击枪等,这些问题都制约了队伍战斗力的进一步提高。
  作为特警队员,应该熟练了解、掌握这些装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具备长期保养和一定的维修能力,并能在任务中熟练使用。尤其是在武器装备上,每个人都应做到熟练掌握所配枪支的性能,清楚各项技术参数,懂保养,会简单维修。
  七、特殊的管理——严情并重
  古语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公安特警队作为一支战斗队、铁拳头,严明的组织纪律、强烈的团队意识是成功完成任务的前提。因此,特警队的管理不仅要以严格的军事化标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更要实施“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每一位特警队员都有自己的特长,都有自己的鲜明个性,但是在集体面前,队伍的团结和凝聚力比什么都重要。在日常管理中,情感的培养是支撑,要教育引导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誉观,培养队员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团结协作的习惯,让他们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从而达到“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生死与共之情感。同时,作为一个集体、一个“大家庭”,无论谁在工作中、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需要帮助时,特警队中的每个人都应尽最大所能义无返顾地去帮助他,就如同帮助自己的亲兄弟姐妹一样。特殊的管理,就是要营造建立这种感情的氛围。
  八、特殊的待遇——从优从高
  特警工作危险、艰苦、相对清贫,特别是一、二大队民警,常常要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常常面对生与死的考验。笔者认为,要保持民警对特警工作的热爱和激情,光靠思想教育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靠提高三个方面的待遇来保障,并较其他大部分警种予以倾斜。
  一是精神上的待遇。当特警队员在工作中做出了成绩,支队(包括上级机关)应给予及时认可,够立功授奖的,一定要争取给予表彰;可以入党的、具备提干条件的,一定要优先考虑。这不仅是对队员的工作认可,同时也是一种莫大的精神鼓励,更是促进他们今后更好、更积极完成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是物质上的待遇。特警队员训练的艰苦,超出了其他警种民警。长期大运动量、高强度、高负荷的训练,对特警队员的生活保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果没有高标准的生活保障,高标准的训练从何而来?基于以上两种因素——高标准的训练和高危险的任务,因此,在特警的福利上是否应考虑高于其他警种?
  三是职业规划上的待遇。按照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公安特警队伍建设的意见》(公发[2005]6号)的规定:“特警在特警队工作一般为3年至5年,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要建立和完善特警队员定期轮换和更新机制,畅通进出渠道,每年应当按照五分之一左右的比例更新特警队员。对调整出队的特警队员,应根据年龄、身体状况、专长、个人表现等情况安排到公安机关其他警种工作”。特警队员短暂的特警队工作经历十分宝贵,作为上一级部门,应当着眼特警未来的出路,建立起有利于特警队发展、能够满足特警队员未来需要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给他们创造再学习、再提高的机会和平台,让他们带着过硬的公安业务能力到其他警种工作,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持队伍的健康发展和活力。
  最后,作为成都特警的一员,笔者认为每个特警队员都必须无时无刻保持一种超越其他所有的精神境界——特警精神:即不惧危险、迎难而上永争第一的精神;特别守纪律、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精神;随时用我,用我必胜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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